所收取的医疗监督管理费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单位的药品采购行为,落实国家公布的药品降价政策和差率作价办法,降低药品价格。
严格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的通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一切乱收费。
加强农村公用事业价格监管。严格审核农村乡镇自来水价格,改善农民生活用水质量;落实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政策,促进农村电力消费;严格审核殡葬服务项目,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初装移机和收视维护费标准,落实农村“五保户”收费减免政策,不断改善农民文化生活条件。
(四)加强价费检查。
各县区价格部门要深入农村,围绕农村反映突出的价格收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资农业用水用电医疗价格和教育婚姻登记殡葬农机服务收费及其他涉农收费,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加大“”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及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五)开展调查研究。
各县区价格部门要围绕服务“三农”,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探讨农村价格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为制定和调整涉农价格政策提供参考。各县区可在以下方面任选三篇(多选不限)进行调研: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农民种植养殖成本变化情况良种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农民收支消费意向农资供应及价格农村医疗收费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收费农村各项服务性收费农民建房收费有线电视收费计划生育收费水电价殡葬收费等。
(六)建立长效机制。
“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县区价格部门要主动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赢得乡村干部农民的支持和配合。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三农”的意识和责任,积极探索价格政策定期宣传,涉农收费定期公布,价格政策定期提醒,农村价格定期检查,建立价格服务台帐等“价格服务进农村”的长效机制。
三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价格服务进农村”是“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上下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区物价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组织专门抓,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价格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有序推进今年总体安排是,五月份宣传动员,六七月份开展搭建五大服务平台的试点工作(重点在设物价所的乡镇),八九月份全面推开,十一月份开展调研和涉农收费检查,十二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区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局将适时调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考核为促进“价格服务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市局将本着高起点严要求看实效的原则,制定《价格服务进农村考核细则》,于八月份和十二月份进行两次考评,对各项工作逐项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除纳入全年总体工作目标考核外,对工作突出的县(区)局乡镇所和乡镇价格工作服务站予以通报表彰,以此促进全市“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开展,充分发挥价格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