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学习和教育机制
16.建立和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支部学习制度和单位(部门)业务学习制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举办学习论坛、开展专题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和社会管理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
17.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各单位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作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报告。
18.开展多种形式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教育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在部署年度教育工作时,要突出宣传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格局。
19.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注意发现和树立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优良作风、高尚品德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全系统兴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20.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培训制度。把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和教育内容。新任领导干部的任职培训、在职期间的岗位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都要突出作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努力增强作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
21.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党组决策的行政决策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共舟山市委议事规则》(舟委14号)的要求,坚持重大事项通报、定期征求群众意见等制度,在谋划发展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服务群众民生、加强日常管理等方面,坚持做到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资金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证群众广泛参与决策过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能够真正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符合民情和民意,真正体现重大决策的广泛性、民主性。
22.完善专家咨询联系制度。各单位在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制定和实施前,都要充分尊重专家的论证和咨询,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要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在部门单位特别是主要决策者与专家学者之间,建立起畅通的沟通渠道。
23.建立民主决策效能监察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进行效能监察和审议,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办法。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权责一致,对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追究决策者的责任,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4.建立民间权威咨询机制。探索建立民间权威咨询机构,对重大经济问题和重大决策开展独立研究,建立健全有关决策咨询的题目确认、委托和招标制度及课题论证、研究人员的聘任制度等,运用竞争机制来推动决策咨询工作上台阶,使决策咨询更好地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实现提供可靠基础。
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预警机制
25.探索建立科学的作风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