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有关规定才可暂住和使用。
保护在第一线做计划生育工作的干部群众,对威胁辱骂殴打行凶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及损坏国家财物,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者,要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坚决打击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基建处:
加强流动建筑施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坚持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行经理或领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实行谁带队谁雇工谁管理谁负责。负责督促经理或领队按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本建筑公司(队)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建筑公司(队)所雇用的施工人员,要持有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收留安排无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的人员居住或工作,一经查出,要追究经理或领队的责任。
要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检查建筑公司(队)的计划生育情况,督促施工人员验证,防止建筑工地成为超生的避风港。
(十六)离退休工作处:
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别是男性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对再婚配偶属育龄妇女人群的人员做好函调查孕查环工作。
(十七)产业处:
在房屋建设公房分配出租出售等方面,制定有利于鼓励实行计划生育限制计划外生育的政策。
(十八)后勤集团:
除对后勤集团在职职工做好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外,重点做好所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聘用流动人口时,必须检查其是否持原籍地办理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否则不予聘用,每年按照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关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建册建卡及验证工作。
监督本部门流动人口到校居委会登记备案,接受居委会的计生管理,并配合属地街道居委会督促所辖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做好每4个月一次的查孕查环工作。
医疗服务中心要配合学校计划生育部门做好生殖健康检查和查环查孕查病等工作,配合做好学生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并为育龄夫妇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及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