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实行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处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借助政策机遇,着力加快发展,目前,我处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和群众基础已经初步具备,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7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新农村建设村处建设规划和农村宅基地规划工作的通知》(蒙政秘[]25号)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全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处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的根本途径,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处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和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群众拥护。
二、健全组织,为全处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为强力推进我处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处村互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办事处党委调整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要求各村要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本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并组成由村干部、理事会代表、村土地协管员组成的村庄规划和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年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
1、各行政村必须完成一个中心村庄的规划和建设任务,新村居住人口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
2、各行政村必须完成土地置换(含复垦)面积50亩,争取更多的以奖代补资金,完善新村配套设施建设。
四、新农村规划和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
各行政村(社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立足长远发展、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尊重民意、量力而行、认真试点、循序渐进的基础上,按照改建为主、新建为辅、适度聚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整体要求,严格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愿和尊重民意的原则。
广大农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增加农民对村庄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意愿,反映农民的要求,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争取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共建美好新家园。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
新农村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以农村“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五改”(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五治”(治理柴草乱堆、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大力普及使用沼气、太阳能、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