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由县应急办会同县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科学编制《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全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全县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培训与演练系统、物资保障能力、通信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和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各镇、县直有关工作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稳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力争既定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上下衔接,规范和统一县公安、司法、安监、气象、水务、卫生、环保、教育等部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参数,做好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的调研、工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后期实现各部门应急指挥平台同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
围绕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根据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换届后人员变动的实际,推进各镇、重点涉应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年5月底前调整充实各镇、各部门、各村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信息员,县应急办将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信息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办公电话、值班电话、传真电话号码等信息收集整理后编制《县应急管理工作通讯录》建立全县应急管理联络网,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县应急办联合县电子政务中心制订《县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和应对处置措施,澄清事件真相,引导媒体舆论,全力塑造责任政府形象。
三、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急值守规程、重申值带班工作纪律。对迟报、误报应急信息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漏报、谎报、瞒报应急信息,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和考核。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迟报、漏报、瞒报和乱上报者,经核实后,严格按照一次罚扣1分的标准,通报县考核办在全县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除。建立突发事件形势研判制度,每季度初分别由县民政局、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牵头对县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管理、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趋势进行综合研判,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
各镇、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直相关部门在完成我县各专项预案文稿修订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继续按照“职责明晰,精简明了好记实用,便于操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同市级专项预案的衔接,经县政府集中审定后,及时印发各级各部门执行。部门预案和行业预案实行部门负责修订,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县应急委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年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的意见》安排,提前编制演练方案、细化演练流程,适时组织开展好森林火灾、防洪抢险、地灾撤离、矿山救援、尾矿库险情处置、群体性事件处置、非正常群体上访处置等15场(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磨合应急队伍,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完善工作制度、制定相关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