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年,是我市实施“”规划的开局年,是站在新的起点上,推动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广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着眼于全市“”规划实施和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出了许多质量较高的建议提案。认真办理这些建议提案,对于全面实施“”规划,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高度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副职专门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在手上,召集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和工作措施。分管领导要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认真研究,明确任务,制定完善办理方案,逐件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办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具体承办人员要把办理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搞好办理工作。要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做到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规范办理,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承办单位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建议提案问题的第一手资料,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积极进行办理落实,认真解决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要让代表和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各承办单位要在全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重要建议和提案,集中财力、物力、人力,认真研究办理,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
四、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的方法和措施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总结,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措施。坚持现场办理制度,承办量在10件以上的单位要力争开展一次以上现场办理,承办量在30件以上的单位要力争开展两次以上现场办理。认真落实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于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情况,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及市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全面推进公开办案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商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加强与各县(区)人大、政协机关和领导的联系衔接,征求他们的意见,共同商讨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