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以及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防止权力滥用、谋取非法利益这些主要问题,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要尽快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上网运行,实现受理、处理和反馈一条龙服务。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将每一项行政处罚划分为案件登记、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若干标准环节,并针对不同违法情形分解为相应的处罚档次,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由系统程序自动控制处罚幅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要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对行政执法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情况适时监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把握政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要逐步完善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全面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全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落实,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找准工作切入点,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开。全市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更新办事公开目录,固化办事流程,逐步实现办理、受理和反馈的一条龙服务网络。要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借助电子化、信息化手段,重点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热线沟通交流平台和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平台。
(四)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互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要求,找准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点,搭建综合平台,实现有机互动。重点要做好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征用土地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放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的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各县(区)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统筹安排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确保整体推进。要积极探索推进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和社区的居务公开,重点抓好事关居民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公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成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要强化公仆意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加真实具体,更好地适应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要强化争先创新意识,使政务公开的形式不断创新和丰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二)注重实际效果。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必须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随意性。要把是否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通过解决焦点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使政务公开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三)严格监督检查。行政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职能,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听取群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呼声和意见,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