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工作,把其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作为“三个提高”“四大工程”的一项战略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局及各县区局要成立组织机构,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全力推进。
(二)切实增强政府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政府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统计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统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使法制队伍与新时期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各县区统计局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充实专职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新法新规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研究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实施联网直报及推行企业一套表制度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好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为开展统计立法、普法和执法检查提供必要的保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配备执法实用、便捷的办案设备,完善调查取证手段,提高执法效率,维护统计执法机关的形象。
四、以新法新规为依据,进一步完善统计法规制度
(一)积极为《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建言献策。我市要广泛动员广大统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学者为省统计法规的修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也要积极做好我市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
(二)认真清理、修改规范性文件。我市将尽快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有关内容,使现有的规范性文件与新法新规进一步衔接,及时废除那些与新法新规相抵触的内容。同时,继续做好我市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
五、继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和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推动全市乡镇统计站改革,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坚持抓好市政府55号文件的贯彻实施,扎实推进惠民和阳信乡镇统计站改革,力争尽快全面完成全市乡镇统计站改革任务。继续推动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争取全市大部分统计站达到省局“示范单位”验收新标准。
(二)继续强化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部门统计规范督导,通过建立部门统计名录库,对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部门进行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改革的需要。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推广市工商部门的经验,使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绩。加强对市工商部门的指导,年内使大部分县区工商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达到省级标准。
六、认真做好统计教育、职称和宣传等各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切实做好岗前培训及考试工作。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报名、辅导、考试组织及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及时予以办理从业资格证。认真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继续做好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做好教材征订发行,努力提高考试合格率。密切与人事部门的联系配合,继续做好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三)认真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好对本系统、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