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市统计法制和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和统计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积极为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制和智力保障。
一、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
(一)启动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的第一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局及各县区局要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纳入本地区“六五”普法规划。要积极组织我市各级分管领导和法制人员,认真学习省局印发的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材,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局分期分批举办的县级以上统计机构普法骨干培训班。同时做好全市县、乡统计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
(二)围绕业务工作做好普法宣传。要以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推进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为主线,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努力提升普法效果。要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咨询服务及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
(三)把握时机开展重大普法活动。今年《统计法实施细则》出台后,全市将计划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特殊时机,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评比表彰推荐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我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紧紧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要重点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区、各有关专业要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认真地核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不重不漏、真实准确。要积极开展对联网直报企业的检查,确保联网直报的操作规范。要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房地产开发等专业数据为重点,加强对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工作。
(二)各县区、各有关专业要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强化统计工作责任,促进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规范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严肃报送时效,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各县区要在不断总结去年开展的《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基层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统计执法方式,强化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努力提高统计执法的综合效能。
(四)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证的换发工作,继续坚持“先培训后发证”的原则,认真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程序等方面的培训。
(五)各县区要认真执行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备案制度,进一步推行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认真做好统计案卷评审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