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城管监察等行业管理。加强城镇供水水质检测核查,完善检测报告制度,保障供水安全。以燃气经营许可和安全管理为重点,切实规范和完善燃气行业管理。围绕建设节约型园林,深入开展创建省级花园式单位和园林优质工程活动,提高城镇绿化水平。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进一步抓好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城管执法水平。
(三)实施“综合创建工程”,积极打造城市新品牌。
11、争创“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争取年通过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考核验收。统筹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责任包干,明确创建任务与标准。引导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加大投入,积极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重点督促办公建筑、车站、码头、医院、商场、超市、银行、邮政、电信、宾馆、公园、电影院等重点创建责任主体,按时按要求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整改任务。
12、扎实抓好“楚天杯”创建。按照全省城建“楚天杯”创建新思路,认真研究新情况,制定出台新措施,坚持创、建结合,坚持统筹协调,突出基础工作和资料收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创建任务,为夺得全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打下坚实基础。
13、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施工现场管理为重点,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文明素养,按要求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
14、启动“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积极争取,将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确立为“十二五”城市综合创建新目标,并启动创建“节水型城市”等相关工作。
(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5、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全面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规范、标准,完善全过程闭合监管体系,加强巡查,确保新建建筑达到节能标准。积极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进一步加大“禁实、禁现”监管力度,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既有建筑能效审计试点工作,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节能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扩大示范项目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16、加强垃圾、污水治理。督促各地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要求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加强污水处理监管,不断提高达标运营比率。
17、加强行业科技工作。倡导绿色建筑理念,结合行业实际,积极开展“低碳”研究和应用。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积极申报、推广、应用各类研究课题。以《建筑围护结构自保温体系研究》为重点,加强指导与服务,扶持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新型建材业,推动新型墙材快速发展。
(五)实施“村镇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18、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全面落实《城乡规划法》,结合实际制订相关技术规则,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进度,力争到年底,全市村庄规划编制比例达到80%。
19、抓好“十镇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统筹推进村镇建设。以“十镇百村”示范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以中心镇、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20、大力实施“清洁乡村”工程。督促、指导各地重点围绕“两干”(交通干道、旅游干线),积极开展环境设施整治和沿线住房改造,努力实现周边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大提升。
21、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加强指导,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督促各地完成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2、督促抓好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环一江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