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职工生育待遇,统一筹集生育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生育保险由单位管理向社会化管理的转变。
4、工伤保险。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保险体制,按照完善政策、健全机构、推进扩面、夯实基础、做好衔接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保持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的基本平衡,以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为重点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建立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水平的机制;扩展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促进作用,逐步有计划的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等相应措施,科学确定费率,筹集工伤保险基金。
5、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完善征缴制度,加强征缴管理,提高收缴率,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增加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要求,逐步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5%以上,拓宽筹资新渠道,扩大和稳定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充实社会保险资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增强调剂功能,建立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可行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与监督,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逐步形成行政管理、基金经办、监督检查三方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及运营要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公平、透明、安全;严格控制并规范社会保险的支付对象和支付项目,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努力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支付水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依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加强监督管理。
6、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市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加大系统建设资金投入,加快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管理。建立信息齐全、覆盖面广、规范透明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记录、核算、支付和查询服务,并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强化对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系统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