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局要点
好防疫进度,把握实际情况,解决各站解决不了的问题。五是结硬帐。防疫工作情况要与职工工资全部挂钩,实行奖惩,对
工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六是抓防疫费的收取。收费标准按照年收10元/头的标准执行,不能抬高,也不能降低,做到边打针边收费,对确实不能收起的农户,先打好针、登好记、签好字,然后在牲畜出栏时连同产地检疫费一并收起来。3、抓动物检疫不放松。检疫的重点要放在产地检疫这一环节,切实把好关口,严格做到没有经过防疫的生猪,不能开具检疫证实,必须经过补防才能出具证实。在产地、屠宰、市场各个检疫环节严格把关,加强源头控管,检疫面和检疫率必须达到100,果断杜绝只收费不检疫,无标开证,非检疫人员检疫和隔山开证、一证多头以及非属地开证等现象,严格做到临栏检疫、合格出证、凭证出售、一畜一证、证货同行、见证屠宰、换证调运。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县局的规定办事,对出售的生猪,检疫员要验证免疫证实,有证实才能进行产地检疫,经产地检疫健康合格的,才能出具检疫证实,收取产地检疫费和防疫费,回收产地检疫证实;进入屠宰的生猪由检疫人员先验证,并回收产地或运输检疫证实,有产地检疫或运输检疫证实的生猪才能屠宰检疫,经屠宰检疫合格后的生猪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出具产品证实并收取屠宰检疫费,才能准许屠宰和销售。对无产地检疫证实或运输检疫证实的,有标的实施补检,收取防疫和补检费,无标的要补防疫,留栏观察15天,并经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证实,加倍收取防疫费和产地检疫费。对检出的非传染病畜禽要就地治疗,检出的传染病畜禽和病害肉,要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把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本文转载自-https://]
4、抓监督执法不放松。为切实抓好依法监督,打击不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全面提高防检人员的执法能力,对从事防检工作的人员,以县为单位至少要培训学习4次以上,使防疫检疫人员全面把握法律法规,防疫检疫要领以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严厉查处动物防疫违法案件,依法打击屠宰经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督防检人员的依法行政,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在系统内部重点对隔山开证,非属地开证,无耳标开证,防疫不带标,检疫不到点,无产地证而实施屠宰检疫或运输检疫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加强饲料兽药质量监督,实施药物残留控制计划,果断查处在饲料中使用违禁药品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确保畜产品安全卫生。[本文转载自-https://]
5、抓动物防疫机构改革不放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和鄂政办发〔2004〕144号文件精神,开展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改革,坚持“精简效能”、“养事不养人”的原则,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开搞活经营性职能,分离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要求,在全县建立健全适应畜牧业要求,机构设置合理,执法监督有力,防检队伍精干,服务治理规范,诊疗市场活跃的基层防检体系,建立起“县为基础、强化监督、防检统一、诊疗放开”的基层动物防疫治理体系。
6、抓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一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严厉财经纪律,制订规章制度,防微杜渐,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诱,不为人性所发,做到不正之气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二是要抓好计划生育。要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要重点抓好挂靠户的计划生育治理工作,对能清理出去的果断清理出去,不能清理出去的要签一份保证书、找一个担保人、交一笔保证金等“三个一”的治理办法,要抓好育龄妇女透环等重要环节,做到不漏人、不漏次
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 工作安排 年度工作计划 财政工作计划 学校工作计划 党委工作计划 安全工作计划 政府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计划 社区工作计划 农村工作计划 医院工作计划 个人工作计划 德育工作计划 工会工作计划 卫生工作计划 建设工作计划 公司工作计划 环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 幼儿园工作计划 统计工作计划 物业工作计划 行政工作计划 粮食工作计划 劳动工作计划 学生会工作计划 旅游工作计划 司法工作计划 物价工作计划 后勤工作计划 城管工作计划 教育工作计划 国土工作计划 商务工作计划 财务工作计划 广电工作计划 质监工作计划 医务工作计划 地税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 体育活动计划 团委工作计划 销售工作计划 少先队工作计划 班级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