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落实水土保持资金使用治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的治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治理条例的配套法规建设,加强各地水资源费征收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治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外事出国团组治理和科技项目治理。修订完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治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对防汛抗旱经费的监督和治理。加快出台《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核查办法》,强化对蓄滞洪区补偿资金的监督治理。加强农村水电建设治理,继续开展对“四无”水电站的清理。
23、继续做好构建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各司局、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党组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在抓好去年重点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其他规章制度和办法。加大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的力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经验,指导和改进下一步工作。
七、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的整体水平
24、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之中。各级领导干部非凡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规范检查考核的程序,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单位的落实,组织开展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调研。
八、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非凡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25、
26、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决不答应搞“家长制”、“一言堂”。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举报受理工作。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27、继续开展巡视工作。要按照水利部党组巡视检查工作的规定,继续组织巡视检查组对部直属单位进行巡视检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巡视效果。
28、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继续开展对淮河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执法监察。继续开展对水行政法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9、继续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督。要加强对前期工作、建设治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人饮安全工程、灌区改造等面上工程的稽察监督工作。要加大稽察和督促整改工作力度,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和使用安全。执法监察要与稽察和审计工作紧密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30、做好水利审计工作。抓好水利基本建设审计,加大对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进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凡离必审”,开展任期经济责任的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