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7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心政法委、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以平安建设统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局,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遏制和减少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整体工作绩效上实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继续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县,建设平安桐柏,努力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深化争创综治先进县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认真贯彻中心政法委员会、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平安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县、乡二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平安建设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责任。领导小组在县综治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完善平安建设的责任机制,在创建平安桐柏的大前提下,广泛开展创建平安乡镇、平安系统、平安行业、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县、乡综治办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订平安单位、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的创建标准。各部门也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根据部门、行业的特点,制定参与平安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创建平安系统、平安行业、平安单位的标准。重点做好乡镇、村(社区)的平安建设工作。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要完善平安建设的保障机制,按照“吃皇粮、不吃杂粮”的要求,足额保障政法综治部门必要的办公、办案经费,不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投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完善平安建设的动员机制,在年初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建设中去,形成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力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的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的意见。健全完善校园内外安全治理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校园及周边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加大领导责任落实力度,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要继续完善和推广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并建立对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指导机制,规范工作方式和法制教育内容,提高质量,增强效果。共青团、妇联和中小学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中心小学、初中、高中都要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正确开展家庭教育。要进一步加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治理。由共青团组织牵头,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以社区和村(居)为单位,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等措施,把握闲散青少年的底数,逐步建立区域性的闲散青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