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收支基本平衡。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逐步实行“阳光编制”和“阳光财政”。完善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按照“财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明确市乡两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实现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对全市政法干警、乡镇机关干部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由市财政直达个人银行帐户。加强财源建设,继续加大对税源大户的财政支持力度。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八)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抓好学校危房改造和债务化解工作,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和规范民办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抓好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工程。依法保护和开发各类资源,重点抓好土地、森林、矿产等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努力建设和谐麻城
(九)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认真落实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支持和鼓励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和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分流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认真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低保”对象保障标准调整政策,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按规定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和低保金。抓好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优抚安置等工作,切实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就医、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
(十)加强人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信访绿色通道,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推行领导约访制、专班排查制、处置责任制,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谐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合法利益、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把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化解到最低程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十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全面开展创建平安麻城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
(十二)积极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党管武装制度,支持和关心驻麻部队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支持并组织好市武器弹药库搬迁工作,抓好反“台独”军事斗争准备国防动员工作,提高民兵预备役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十三)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指导、支持和督促各个群众团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围绕中心、贴近基层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在联系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十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作用,支持和规范人民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