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拓展农村残疾人康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医疗救助工程”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及彩票公益金项目等重点康复工程、项目,使20万名残疾人得到各种医疗救助及康复服务。切实加强残疾预防工作,逐步健全康复服务机构,完善康复人才培养体系和机制。
(二)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和贫困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特教会议精神,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争取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保障特殊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以残疾人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步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资助1000名以上贫困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动30万人口以上、尚未建立特教学校的11个县(市)和尚未建立高中阶段特教机构的2个地区加快特教学校和高中班建设;确保进入高考录取线的残疾考生录取率达到100%。继续组织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落实贫困家庭的大中专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残奖学金政策。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努力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接受不同层次的教育。
(三)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坚持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导,以社区就业为重点,通过搭建职业技术培训平台和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实施“扶助残疾人创业年”、“一带十传百”等活动,统筹城乡残疾人就业工作。整合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资源,巩固残疾人集中就业,稳定残疾人自主创业,争取更多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在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残疾人就业总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省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管理。加大残疾人就业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残联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行政职能。以重点推进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突破口,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全省新增残疾人就业6000名以上,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亿元以上,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0万元以上,用于培训残疾人1万人(次)以上;投入资金3000万元以上,用于扶持400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
(四)探索创新残疾人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切实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总体扶贫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当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帮包带扶活动,扶助3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加强对扶贫就业基地的指导和检查,积极探索运用社会资金的引入推动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坚持扶贫基地以农村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为主,发挥基地带头人的作用,探索扶贫基地与培训基地相结合,新建省级扶贫基地4个。积极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培养挖掘带动能力强的新的康复扶贫贷款项目,推广到户贷款试点县的经验,加强对康复扶贫贷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和扶贫效益。
(五)努力改善残疾人住房状况。抓住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机遇,将改善城乡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纳入城市安居工程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在国家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中,以及现行的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等廉租住房制度中,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政策优惠,逐步改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住房条件。推动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争取优先安排,切实改善居住状况。
(六)积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