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一是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为基础,不断改进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宣传水利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的取水用水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民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三是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活动,计划举办一期“水政水资源法律及业务培训班”,在水利干部职工中开展水法规教育,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提高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将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作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1、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以《巴彦淖尔市水功能区划》为依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逐步开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2、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抓紧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口(入河、入渠、入排干)的登记、建档立卡。加大入河排污口设置检查力度,加强重点污染区域、行业及企业的整治,从严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制定完善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四)、加强水资源基础工作,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
1、加大地下水禁采限采工作力度。按照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精神,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与各旗县区政府配合,制定有效的实施意见和步骤,按计划实施封闭自备水源井任务。
2、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扩大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加大征收力度。以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3、突出抓好取水计量管理工作。加强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检查工作力度,联合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进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和检定工作。积极探索开展智能水表、超声波水表的研究应用工作,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取水计量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4、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继续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完善我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评审、批准等方面程序,规范评审行为,严格从业管理,严把资质单位的审查关。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切实组织实施好辖区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依据。
5、积极促进河道采沙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应的巴彦淖尔市河道采沙管理规定,摸清全市河道河沙资源情况,确定河道可采沙范围,并征收河道采沙管理费。
6、做好《水资源公报》的编制和印发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水行政执法和节水检查工作
将专项检查工作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提请市人大、政协等党政部门组织参加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检查规格,加大检查力度,扩大检查的影响,提高检查的效果,重点要检查监督耗水量大、水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业用水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各旗县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检查,不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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