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严重犯罪。把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作为重中之重。要在破积案、追逃犯、打现行上狠下功夫。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和毒品犯罪,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9)预防打击经济、职务犯罪工作。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打击传销、变相传销活动和金融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积极探索设置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10)认真防范和处置邪教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顽固分子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三班仆人派”等邪教专项斗争。全市继续保持“零进京”、“零聚集”、“零滋事”的三零指标。
(11)强化社会治安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地开展治安混乱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整治和专项治理。加大对城市繁华街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环境、车站、交通沿线及公共复杂场所和废旧物品收购业、旅馆业、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等整治力度。认真分析治安形势,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和防范机制,堵塞滋生和诱发犯罪的漏洞,巩固“严打”整治成果。
四、加强维稳基础工作,促进“平安××”建设
立足政法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平安创建措施,着力构建平安建设长效、常态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把考评机制引入服务型政法机关创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考评激励,增强创建活动的可操作性,确保创建活动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12)做好“五五”普法开局工作。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抓好治保、内保干部的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治安防范工作常识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大力加强律师行业清理整顿和公证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13)充分发挥司法调节职能。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司法调解,及时化解诉讼案件中的民商事纠纷,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1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社会调处、司法调处和行政调处做大、做强、做实,不断完善和创新社会矛盾调处新方法和新手段。按照“属地管理、系统管理”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企业和农村,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开展信访调查回复,把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置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努力把影响稳定的苗头、事端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始发阶段。
(15)提高政法工作服务质量。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警务、检务、审务和司法行政公开工作成果,紧扣办事、办案程序和各项收费标准,把警务公开、咨询提示等服务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和产业建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巩固拓展警企共建、承诺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有效形式,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依法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便利。结合群众办证难、诉讼难、法律咨询难等实际困难和上级政法部门出台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