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创业就业援助力度,大力开展“优秀创业女性”评选活动,促进以妇女创业带动妇女就业。要继续办好妇女创业就业洽谈会,重点帮助城市新增妇女劳动力、下岗失业妇女和零就业家庭妇女创业就业,进一步推动城乡和不同群体妇女共同发展。
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的部署,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发放倡议书、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生态知识、家庭环保知识,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使生态文明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以“绿色生活进我家”为载体,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 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增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表彰一批节能环保优秀家庭和节能减排示范社区,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三、切实履行维权职能,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党的十七大对人民团体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妇联要拓展参与渠道,提高维权实效,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推动全面实施两纲要、两规划的工作力度。要着力加强各级妇儿工委能力建设,推进“两规划”示范工作,开展“两规划”阶段性检测统计和评估工作,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对策,推动各地在一些难点指标上有新的突破。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各类妇女人才库,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人才,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阶段性目标的落实。要抓住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契机,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工作。要积极推进“关爱母婴”工程,继续实行重奖推动各县(市、区)落实母婴保健资金,集中资金使用解决难点问题。适时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并对实施两规划工作进行评先表彰。要继续抓好两规划实施的舆论宣传,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源头参与和推动解决典型案件并举、法律帮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并举、利益协调和矛盾排查化解并举、维权队伍专业化和社会化并举的工作思路,深化“维权行动计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妇女利益协调机制,发挥妇女法律帮助中心、检察机关维权工作站、女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1603861家暴投诉热线、1603666心理援助公益热线等维权阵地作用,有效遏制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坚持维权阵地重心下移,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维权阵地建设,在农村、社区中建立“妇女维权民调小组”,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等维权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劳动监督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调查员的作用,重点为农村妇女和外来务工妇女、老龄妇女及留守流动儿童等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来访接待、处置办理、矛盾排查、信访信息月分析报告等制度,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疏导情绪、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实施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家庭”创建,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表彰一批省级“平安家庭示范乡镇、办事处”、市级“平安家庭示范村、社区”。推进妇女“面对面”防治艾滋病和禁毒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