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省**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基本要求,大力发展现代渔业,促进水产强省建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力争实现养殖面积1000万亩,增加30万亩,增3%。水产品产量390万吨,增30万吨;水产加工能力87万吨,增10万吨;出口创汇2.8亿美元,增2000万美元;渔业产值410亿元,增40亿元;全省渔民收入达到7700元,增700元,力争为全省农民人平增收贡献50元以上。为完成上述目标任务,2009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实施水产板块和水产大县建设。水产板块建设着眼规模化发展,优化区域布局,突出品种特色,加强县与县、乡镇与乡镇之间板块连接工作,实现县市有大板块、乡镇有专业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板块经济”。 2009年,完善建设仙桃、潜江、洪湖、监利等4市县200万亩优质水产品出口原料基地,着力搞好板块基地与加工企业的对接,力争新建集中连片出口基地100万亩。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提升水产大县的质量。26个水产大县每个县要建设2个5000亩以上的高标准基地。
二、加快发展以小龙虾为主的“一鱼一产业”。持续支持小龙虾、河蟹、斑点叉尾鮰、鲟鱼、罗非鱼、黄鳝、黄颡、泥鳅、武昌鱼、龟鳖、鳜鱼等重点品种为龙头的“一鱼一产业”快速发展。2009年,争取小龙虾野生寄养面积再扩大60万亩。按照“一鱼一产业”的发展要求,创建10个省级良种场,20个名特优苗种场。同时,认真实施苗种许可证制度,2009年3月底以前,完成全省苗种生产许可证更换工作。积极推广新品种,扩大新品种养殖规模,2009年,推广罗非鱼养殖面积3万亩,力争实现产量3万吨。
三、加大名特珍稀品种的保护与开发。认真落实2009年12月召开的全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特别是驯养繁殖工作。严格执行好省局制发的《湖北省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大鲵经营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管理办法》、《湖北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认真开展本地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情况的清查工作,3月份前完成登记造册并上报备案,并将情况公告公示。6月底前,对已发驯养繁殖证、经营利用证的单位统一换证,实行一证一登记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备案登记制度。坚持合理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原则,重点支持和推进大鲵、鲟鱼、胭脂鱼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我省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大力拓展休闲渔业。根据我省休闲渔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按照休闲渔业发展的模式、分布规律和特点,结合现代渔业发展的趋势,编制全省统一的发展规划,引导休闲渔业多功能发展。引导各地大力建设观光、休闲、垂钓、餐饮等为主题的休闲场所,2009年,力争休闲场所规模增加10%以上,开发面积达50万亩以上。积极拓展休闲渔业的发展空间,延伸产业发展链条,促进休闲渔业的产业化。
五、促进山区库区和丘岗渔业健康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力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板块建设等项目资金及装备向丘岗渔业倾斜。丘岗地区要根据水质条件优势,在保护水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适度发展水库网箱养殖。要大力发展特色水产业,扩大冷水和热水鱼类养殖规模,大力推广虹鳟、三文鱼、鲟鱼等养殖品种,开发土著鱼类,不断提高特色品种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