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社区和村(组)加大对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
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发案上升的势头,增强群众安全感。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禁娼等斗争,坚决打击、查禁毒品犯罪和六合彩赌博、网络赌博、出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深入推进对盗窃、破坏电力、交通、通信设施和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偷渡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依法打击、查处"黑网吧"和进行"裸聊"等淫秽色情活动、违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站。
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人员、场所、物品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整合资源,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依法严格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
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十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乞讨和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和管理,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和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
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对近三年来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开展集中摸排活动。推广使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推动衔接管理和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的建设。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路段"活动,维护经济大动脉的畅通。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