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发展。
(八)深化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枣庄市政府深化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继续抓好9个试点镇、20个试点合作社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颁发、使用产权交易和抵押贷款等工作,加快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融资难题。
(九)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继续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培训,规范仲裁机构设置、仲裁员选聘和仲裁程序,健全仲裁委员会章程,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市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认真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监督执行好“四补”(种粮直补、农资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实,防止利用“四补”政策套取补贴资金,防止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确保农民应得的利益按时足额拿到手。
(十一)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坚持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和集资摊派项目;坚持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实行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坚持完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完善农民负担监测制度,提高监测质量和实效;坚持完善农民负担检查制度,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确保减负高压态势不改变,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十二)认真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清理查处和纠正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随意调整土地、向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农村公费订阅报刊乱摊派及其他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有效遏制“三乱”行为。坚持涉农信访“接访、登记、批转、督办、查处、通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认真及时地抓好涉农信访案(事)件的查处,坚决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三)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积极争取列入2010年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市(县),本着“积极稳妥、先议后批、先批后建、先建后补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全面实施”的工作思路,在2009年初步试点基础上,2010年在全市21个镇街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逐步建立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奖补资金为手段、社会捐资为补充,筹、奖、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十四)不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继续通过宣传培训、强化服务、典型引导、加大扶持等措施,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规范设立发展,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成员个人账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建立内部分配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注重合作社发展质量。2010年全市计划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50家,累计达到450家以上。
(十五)继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为重点,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年内每个镇街至少培植2家示范合作社,全年新培植*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以上。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生产记录制度,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引导合作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