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学校、建筑及拆迁工地、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重点抓好食品、药品的安全、非法采供血浆和单采血浆、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社会诚信体系。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年内力争完成“*市信访工作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及达标工作,坚持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坚持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制度与方法,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严密防范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扎实抓好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统筹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
坚持“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消除影响“三农”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建立城乡平等的经济社会新体制。
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按照“大城管=小城管+社区建设+经营城市”的城市管理模式,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以街道为主体、构架合理、责任明确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监管机制,拓宽城市建设管理融资渠道,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城市建设和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快琉璃老场镇片区、沙河铺片区、白腊村和联盟村危旧房片区以及东大街二期改造工程的拆迁进度。推动大安园、永安大桥、李劼人故居文博院等项目建设,完成幸福梅林二期乡村道路改扩建工程。促进东部副中心城市用地的拆迁和拍卖,抓好卓锦城、康郡、雅郡等房地产项目建设,大力构筑“坡地经济圈”。巩固创模成果,加大城市生态建设投入,完成红砂村、幸福村、江家堰村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继续抓好“三治一植”工作,实施屋顶、墙体、垂直绿化工程,建成7条绿化景观大道,创建22条城市容貌大道。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监察,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继续探索、推广用市场化手段治理“牛皮癣”等影响城市环境的顽疾,坚决查处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亮化、美化、洁化、绿化工程,推动农村厨、厕、浴改造,加快农村自来水、天然气、排污、通信、光纤等基础管网铺设、并网和改造进度,年内非建设用地植被覆盖率达到69.5%,“新市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大力推广清洁能源,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市容卫生。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推行部门综合预算,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完善街道财政体制,建立街道财政收支和管理动态综合考核体系,加强支付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由涉农街道支付中心代理村级财务,对城市通风口从事生态旅游产业的村民给予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积极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效的财政支撑。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按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出让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时清理街道不良债务,分步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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