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工作内容包括,着力抓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治理整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事故查处力度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坚定不移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重点防范建筑施工高处坠落、深基坑坍塌,承重支模架坍塌和垂直运输机械伤害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着力抓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
加强对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施工企业的考核,依法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消除监管死角,做到监管的全覆盖;依法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依法行政和激励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付转化为企业求生存发展的自觉行动,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效能,切实加强对安监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加强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教育,制定安监人员的考核考试办法,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对于业务素质低、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将通过考核机制予以淘汰。
(二)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治理整顿
一是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针对各地零处罚,少处罚及处罚结果和相关规定差异很大的问题,将积极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充分利用约谈制度、暂扣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以及停业整顿、降低资质(资格)、吊销资质(资格)等手段多渠道、多层次严查违规行为。二是继续强化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监理意识。将通过事故责任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专项检查以及监理人员继续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理企业履行安全责任,促使监理企业认识自身的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单位的方案审查、现场检查、违规整改、停工报告的职责,全面推行安全监理责任的落实工作。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将于5月至11月继续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等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严格检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文件的落实情况;二是严格审查专项施工安全措施方案;三是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一线施工人员“三级教育”,四是落实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五是加大对安全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六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