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人员培训。在继续做好全科、继续教育、厂矿企事业单位及民营医疗机构等培训的基础上,以区级医院为基地,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联合*师范大学医学院,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适宜技术培训。
(三)规范医疗服务。选择部分病种,探索制定医院临床、社区管理的临床路径,提高医疗安全水平。严格遵循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版)》指标体系要求,加快医疗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体系建设。
(四)严格准入和监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依法设置和执业审批,加强新设机构、诊疗科目、人员的准入管理。认真执行技术项目准入规定,把好技术准入关。继续做好中心医疗机构分级监管工作并纳入机构校验。继续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
(五)加强惠民服务。进一步深化“爱心门诊、惠民病房”工作。加大医疗费用减免力度,严格执行市卫生局新推行的优惠减免措施。
(六)依法加强血液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七)科研活动。鼓励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医学科研活动。
(八)人才培训。提高我区医学学科的创新能力和水平,开展“名医强科”建设,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九)抓好行风建设。树立卫生良好形象,继续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做好药品和一次性医用耗材跟标采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追踪督查。
(十)药事管理。继续抓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加强麻醉药品和特殊药品的管理,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十一)巩固和推进创建绿色医院工作。结合生态市创建工作,深化创建“绿色医院”活动。进一步监督和指导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装置的使用和监测工作。
(十二)计量工作。继续做好医院计量认证工作,已完成的医疗机构持续改进,促进提高。
(十三)认真做好医疗投诉和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做好医疗争议事件行政调解等工作,及时回复各类医疗投诉。
(十四)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工作。完成各项社会医疗保障任务;完成征兵体检、卫生下乡、干部保健、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卫生统计、义诊咨询等工作。加强与省市各学术团体以及禁毒、防恐、国防动员、残联等组织的工作联系。
(十五)推进“健康城区”建设。创建健康医院.围绕《*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六大任务”建设,实施包括创建健康医院在内的建设健康单位活动的“健康细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