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局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抓好组织领导、责任分解等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关口前移,在更加注重预防上下功夫,继续改进完善廉情预警机制。加强“两权”监督和执法监察,落实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提高查办违法违纪行为的成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大力加强廉政教育工作,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活动。
2.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为着力点,制定切合实际的深化落实责任制办法。加大落实力度,把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既要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也要亲自抓好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部署、推进、检查和督促。深化“一岗两责”,继续强化分管领导对分管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制的职责,延伸责任制落实主体的范围,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杜绝“两张皮”,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反腐倡廉建设合力。
3.着力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机关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外部评议工作,推进税收管理员述职述廉工作,进一步扩大述职述廉主体范围。以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查处税务干部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有效防止税收管理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利益现象的发生。对在纠风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税形象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八)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展现良好的国税形象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各个阶段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完成各项活动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工作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切实做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使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宁海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2.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管理、培养、使用和补充调整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落实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连带制,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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