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厅、国税外网等服务载体建设,积极试行建立自助办税服务区和探索同城办税,全面落实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措施和各项服务承诺,力求在服务上有新的突破。继续深化全职能窗口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实现纳税人轻松、愉快、方便办税。以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为契机,创新服务、强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绩效。不断加强纳税信用建设,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并把评定结果与分类管理结合起来。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面向纳税人的办税公开内容、方式。及时掌握和了解纳税人需求,加强对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研究和整理,积极探索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管,依法支持税务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3.减轻纳税人负担。不断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清理简并办税业务和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的问题。探索建立税务报表设立、审核机制,防止任意设立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积极推进无纸化申报和无纸化审批。县局机关部署工作要注重统筹安排,增强计划性、协调性,便于各直属单位执行,利于纳税人遵从。积极拓展国、地税合作的领域与方式,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减负”。
(五)深入推行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1.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严格执行中长期税收征管工作规划,按照精简、效能、统一、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岗责体系,调整完善涉税业务流程,建立分工清晰、职责明确、运行高效、协调有序的税收管理体系。按照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征管查工作例会和行政绩效管理系统为载体,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综合税源管理“四位一体”的税收联动机制。正确处理好稽查和征管工作之间的关系,密切内部衔接,明确工作责任,实现以查促管、查管互动。建立内部信息交换制度,稽查部门要按季向征管部门通报最新的偷漏税动态,定期提供完善税源、税种、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征管部门则要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的科学分配和有效管理,细化理顺工作职责,完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加强部门联系,落实信息交换制度,做好信息核对工作,推进基础信息互通互联,发挥各部门的服务联动综合效应,最大限度压缩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的时间差与数量差,减少户籍管理盲点。进一步实施户籍巡视制度,加强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与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原则,积极推进属地管理原则下的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现行户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管理,做好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跨区迁移、注销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认定管理。
2.加强各税种管理。贯彻落实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确保新办法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一般纳税人管理,对2008年销售已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要做好责令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强化稽核异常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落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管理系统的应用和考核,继续加强海关完税凭证和农业产品的抵扣管理,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核查,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管理,落实宁波市局修订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管理办法》,继续落实农业产品购销加工增值税管理。加强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继续贯彻落实车购税征管办法,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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