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确保税收执法程序正当,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以重大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可能导致渎职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并与执法监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创建基层廉洁工程等有机结合,互为补漏,互相促进。今年除了对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外,对办理减免税等行政审批行为也要纳入重点范围进行检查。同时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及建立健全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协同公安机关等开展对重点行业普通发票使用情况的专项整治,建立打击和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深入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税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案件。严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重点打击假报出口、低价高报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密切关注增值税转型及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出现的增值税违法行为和出口骗税违法新动向。按照宁波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拍卖企业、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检查。结合我县税收征管实际,开展五金制造行业、橡塑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积极梳理案件线索,深入开展对购买、使用虚假发票重点行业、企业的清理检查,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着力突破大要案和上级督办案件,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加强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同时,在坚持规范执法这一前提下,本着“惩教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扩大稽查预告面,促进纳税人自查自纠,积极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3.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继续抓好巩固税收宣传阵地、定期召开政策发布会、不定期举办税收业务培训班、加强日常纳税辅导等各项工作,将税收宣传贯彻于国税工作全过程,融入到税收管理各个环节,保持税收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加强协作,集中力量抓好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国税外网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信息更新,拓展服务功能。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曝光力度。
(四)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1.明确纳税服务工作定位。全面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税收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16字方针,将“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作为愿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为纳税人提供高效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纳税服务工作定位。落实纳税服务中长期工作规划,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纳税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2.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整合纳税服务渠道,完善网上服务平台建设,使之成为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的枢纽,力求纳税服务体系的专业化、扁平化,从而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统一高效的服务,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全面加强办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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