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系统及相应的预警指标,实时监测和排查异常外汇资金流动,实现对服务贸易跨境资金流动的全面、均衡管理。
(三)加大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检查力度。今年重点检查银行办理收结汇业务履行代位监管职责情况,督促银行建立起与外汇局监管目标一致的外汇业务合规性操作和内控监督机制。开展执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情况和外汇指定银行对“关注企业”收结汇和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等业务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个人外汇结汇管理,密切跟踪个人外汇流入和结汇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办理个人大额外汇结汇行为。根据外汇指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的情况,逐步将有关外汇业务的审核职责下放给银行,并督促外汇指定银行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了解你的客户”,在日常业务中加强对涉外主体外汇收支行为的审核监督工作,自觉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协同监管的作用。实行对外汇指定银行业务违规抄告制度,对其经营中出现的差错及违规行为进行书面抄告,跟踪其整改落实;建立外汇监管意见发送制度,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外汇指定银行提出监管意见,进一步提高外汇指定银行遵守外汇法规、政策的自觉性,规范外汇业务经营。
(四)密切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部门沟通,严格外商投资和外债项下外汇流入管理,有保有压,有效体现招商选资,不断提高引资质量。协调税务部门,强化个人外汇收支的真实性监管,开展服务贸易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共同打击逃税、骗汇等违法行为。密切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资金流入、逃税、走私、逃汇和骗汇等违法行为,力争在大要案上有所突破。
三、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进一步健全调研信息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与各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营造良好的协作范围,努力提高外汇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契合度。不断健全调研信息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加大信息调研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丰富外汇业务数据、信息指标体系,认真编制外汇统计信息。整合外汇业务统计信息资源,加强各相关业务与统计数据的联动,做好外汇收支形势分析,提高分析质量。紧紧围绕外汇管理改革进程和当地实际,及时跟踪、评估、反馈外汇管理政策出台后的实际效果,善于发现热点、找出难点、确定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外汇信息调研工作,进一步提高调研信息质量,为地方政府、上级局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树立外汇管理工作新形象。今年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将发布实施,要结合主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银行、企业、个人等涉外主体传达明确的信号,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及时、有效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增强政策透明度,营造和谐的外汇管理环境,提升外管局社会形象。伴随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各项改革措施重大政策出台等时机,联合涉外部门或单独组织,对进出口企业和银行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和外汇局职能,提高服务对象对外汇政策的运用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银行在外汇政策宣传中的媒介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收支形势分析会和国际业务季度列会,及时通报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政策改革动向,结合乐清实际,研究、部署相应的措施,提出政策建议。
(三)着力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水平。严格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加强非现场和现场核查工作,坚持实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考核和核查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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