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和途径,加强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探索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的力度。要严格编制职数管理,落实新进人员“凡进必考”党组(委)集体研究的规定,防止个人说了算。三是切实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定并完善培训方案,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时创新学习方式,邀请资深律师、发改、规划、城建等部门专业人士以及纪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做专题报告,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四是不时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建立与地方党委定期沟通的机制,及时掌握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动态,确保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到位。市局今年将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进行合理调整。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认真落实“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可以交流、5年应当交流、8年必须交流”要求,市局科级干部和县(市、区)局股级干部轮岗面要达到30%以上。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其他干部要自觉学,做到边学边改,集中整改,限期整改。坚持正面教育激励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反腐倡廉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人物学习。二是注重制度建设,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要对照“一主三附”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和细化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凡与文件要求不一致要坚决废止,对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一些好作法、好经验,要形成制度,临时坚持。市局将有重点地对县(市、区)局“一主三附”文件落实情况和“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狠抓廉政教育。把学习贯彻“一主三附”文件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机关作风和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完善监督制度和体系。结合查找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负责掌管人、财、物权力的人,负责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审批发证的人,负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人,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等重要项目立项审批的人。四是做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要求,通过专班评审、专家会审、社会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制度是否违法违规,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必要合理,幅度是否适当,办事流程设计是否科学公开便民,否设置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等作出评价,以制度保证权力公开,以公开保证制度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