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公证事项,使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在建设新德安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二)法律服务要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有发展。依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职能作用。健全和完善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积极参与严打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对指定案件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公证、调解等手段调节有关经济、民事关系,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依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明确我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业务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内容和相应措施。
(三)法律服务要在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公平正义上有进步。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创新服务模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认真参与“双清欠”工作,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规范法律援助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尽最大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努力提高业务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水平
(一)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帮教工作要有新进展。坚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重视并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帮教工作。建立成员单位联系制度,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责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方针,建立完善安排帮教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心理矫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开展延伸帮教,做好接茬帮教,落实帮教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今年尤其要认真抓紧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保证我县的调查摸底工作高质量完成。积极兴办或认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排基地,认真宣传安排帮教工作先进,营造良好的安排帮教工作氛围。
(二)拓展规范司法鉴定业务。认真贯彻司法部规定和《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切实抓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司法鉴定业务建设。拓展司法鉴定业务,提高鉴定质量和水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为司法鉴定工作良性发展营造统一、协调、有序的外部环境。
(三)改革、深化律师公证运行机制。不时优化、规范律师执业环境和执业行为。积极稳妥做好我县公证机构的设置调整工作,规范公证处的管理,促进公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五、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队伍教育的一条主线。积极抓好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上,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营造干事守业的氛围。要完善目标任务考评方法,推进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提高干警学法用法水平。认真贯彻《律师法》公证法》公证员法》等法律法规。构建和完善司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监督效能,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健康发展。
(三)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要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怎么干”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机关和队伍的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学习创新型、服务效能型、法治责任型、勤政为民型、团结廉洁型机关。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围绕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调研,从调研中收工作思路,从调研中收工作成果,从调研中发现解决问题,从调研中总结推广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