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大检查。
(二)完善科室设置准入。指导医院加强重症医学科、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麻醉科、手术室与消毒供应室等医疗风险较高的科室和部门建设,积极落实上级卫生部门颁布的各类科室设置规范,开展科室准入管理,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三)完善医务人员准入。探索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加强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配合省厅开展第二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完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开展对卫生部首批第三类及我省首批第二类医疗技术的申报及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心血管介入、血液透析、经自然腔道内镜手术等技术的准入管理。
四、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一)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重点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临床合理用药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围手术期、医院感染及临床用血的平安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对每个县市区至少检查1家医院,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继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平安。统筹安排医院评审、创建全国“百家优质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防止重复检查。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以临床路径为切入点。
(三)加强临床药事管理。进一步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处方评价措施和公示方式。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度,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四)加强围手术期管理。根据《省手术分级管理方法》规范我市手术分级管理。
(五)加强急救中心(站)科学管理。制定我市急救中心(站)管理方法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考核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适时开展院前急救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六)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适时开展临床检验技能大比武活动。
(七)完善医疗广告和药械等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广告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医疗器械、耗材、奶制品、婴儿用品等进行的推销监督管理和打击工作。
五、加强医疗机构平安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完善相关的预警制度、监管制度、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的诊疗平安管理规范,加大医院管理培训力度,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重点是医院的三项准入管理、诊疗规范管理、医疗平安管理、医疗纠纷处置等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全市医院管理职业化进程。
(二)突出平安管理重点。加强对手术室、供应室、血透室、产房、新生儿室、内镜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管理,加强对产科、骨科、儿科、心脏介入治疗等高危专业开展检查,同步开展高值植(介)入医用耗材专项督查。
(三)积极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对照《医院投诉管理方法(试行)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人员、添置各种设施设备、规范投诉处置流程等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深入落实司法部、卫生部、保监会《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平安统保试点,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社会承担机制。积极开展医疗纠纷处置调配,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更新、细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评规范,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