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等方面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统计法律体系。今年顺利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局进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考核验收。
二、以新出台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奖励规定》为契机。
1普法宣传是群众了解统计工作。促进统计工作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年我市在统计普法宣传上抓住新《统计法》与《奖励规定》出台这个契机,将其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统计局大院墙体制作20米长廊宣传栏,重点宣传新《统计法》和《奖励规定》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设立统计法咨询台,向市民散发新《统计法》宣传单200份,竖立《统计法》宣传展览版块,张贴《统计法》宣传挂图80张。
2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座谈《统计法》同时还加强对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学习宣传。
3年8月13日-14日。全市210余各统计人员参与了统计法》培训考试。通过以上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学习宣传,增强了广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三、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载体。
依照市委市政府“机关效能年”活动要求我市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认真做好省局委托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为提高机关办公效率、缩短审批时间、转变工作风、改进服务水平、方便行政许可申请人,首先。建立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顺序和办事指南。并在市统计局文化墙上公示,确保省局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在市顺利实施,年全市有110名统计人员参与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培训考试。完成了省统计培训教育中心下达年度计划10%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三期,培训统计及统计法制人员218人(市直103人、月湖52人、贵溪32人、余江31人)实现了近几年来,统计人员继续教育零突破,基本完成省培训中心下达的任务。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连续两年突破100人大关,实现全省专业单项评比进入前三名。一年来我市各级统计部门严格依照《统计法》及《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切实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检查监督。统计执法取得可喜成果。截止今年底,全市执法检查单位数91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3起(含经济普查13起)其中:通报批评1件,警告3件,责令改正18件,罚款1件。通过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将依法普查落到实处,确保普查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水平,树立了统计法权威,改善了统计工作条件,提高了统计地位,净化了统计环境,规范了统计工作秩序。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统计执法十几年没有一起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一起案件上诉到法院。
(五)以“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为契机。服务发展大局,机关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以促进统计人和统计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优发展环境,推动了机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统计生产力的全面发展。
一是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指引。开展了历时十个月的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活动中,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强化措施,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经上级验收,各阶段工作全面达标。通过这次“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党性观念明显升华,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组织纪律明显增强,精神状态更加振奋,上下关系更加融洽,为推进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是围绕全市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抓住业务“四学”制度落实和业绩考核三个环节,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