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 ] 号)精神,现提出 年 整治食品安全实施意见。
一、整治目标
完善食品安全协调监管机制,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处理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铲除制假售假“黑窝点”。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重点
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农产品种养殖业、食品小加工作坊、个体商贩、中小型餐饮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
重点产品:熟食(肉)制品、肉灌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桶装水、儿童食品等类产品。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年 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区域的食品安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多种形式,多视点、全方位广泛宣传食品市场整治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 年 月至年 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开发区)政府要组织精干力量,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全面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政府在活动期间要经常调度,适时组织3-5次大规模的市场检查活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监管环节,加大打假治劣的工作力度,彻底铲除制假售假黑窝点,进一步净化 的食品市场环境。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及开发区的食品市场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和突击检查。
第三阶段( 年 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对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工作典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同时抄报市食安办。
四、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执行有关禁用和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规定,加强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市场监管,特别要严厉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抓好韭菜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逐渐提高生产者按标生产的意识和技能,扩大标准化种养殖面积。
(3)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加大生产环境的整治和净化,加大对企业排污的监管,加强对土壤的治理,保证产地环境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
2、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加强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对各类食品加工企业的主体经营资格和卫生条件进行审核。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qs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验收认证工作力度。加强对家庭小作坊食品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家庭小作坊式食品加工企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本着坚持标准,监控流向与帮管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管理,逐步提升档次和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启动白酒、茶叶、糖果、水产品、配方奶粉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
(2)建立完善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