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对科级领导干部(含税务分局长、稽查局长)、股级干部、税收管理员、稽查员等进行交流轮岗。与干部奖惩、任免、回避等相关制度衔接,规范干部挂职锻炼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竞争上岗程序、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选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讲评和奖励机制,开展争当“求真务实好班子、好班长”活动,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开展“十佳税务分局长”评选和经验交流,提高基层税务分局长的素质和管理能力;在执法岗位探索进行能级管理,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强化“大教育”理念。完成分级分类培训,除完成省局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外,着力组织好出口退税人员和反避税人员的业务达标考试以及“六员尖子”选拔、比武活动。建立巡回培训机制,逐步落实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组建兼职教师队伍,适时组成讲师团,深入基层巡回授课。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设施,抓好岗位练兵。不断改进培训方式,通过在岗学习、脱岗学习、在线学习、视频培训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鼓励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尤其是积极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资格考试,适时出台相关规定,加快“三师”队伍的培养步伐。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建立各类人才库,建立干部学习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相结合的机制,使学习成为干部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为。关于机构整合工作,我局将按照省局部署制定专门方案,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组织实施。
五、以预防职务犯罪为目的,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教育监督
(一)完善惩防体系。深入学习贯彻《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度》,认真落实“六个机制”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重点建立和完善教育、监督、预警三个机制,认真落实市局新制订的《廉政违法违纪问题应急处理暂行办法》,强化预警应急能力。
(二)加强廉政教育。将基层分局(科、所)长以上的领导干部直接纳入市局廉政教育的范畴,分期分批组织去监狱听取“现身说法”;剖析税务系统近年来的案例并在局域网上登载开展“以案说法”教育;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举办基层科(所)长、分局长参加的党政纪条规培训班。按照市局《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年的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全系统开展“唱廉政歌曲、读廉政书籍”等活动,实现廉政文化建设“进基层”,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加强监督制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继续抓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对县(区)局班子成员、分局(科、所)长进行《监督办法》专题培训,确定试点单位,促进《监督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按照《年执法监察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年的执法监察工作,重点针对增值税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四小票使用管理等环节实施立项监督,努力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全面透视税务干部在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降低干部执法风险。市局将对全系统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评估。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各单位至少提交1份“一案双查”的报告。
(四)加强信访案件查处。以建设和谐国税机关为目标,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设立、公开局长信箱和纪检组长信箱,并将门户网站的廉政举报信箱、执法投诉信箱、涉税举报信箱向社会媒体公布。努力降低信访举报数量,减少越级举报和重复举报的发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