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所得税管理。认真学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重点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清理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征管要求,落实好各种过渡性政策。对管理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强化培训。市局组织对年缴纳所得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内、外资企业的财务经理、会计进行免费新税法培训。加强新办企业户籍管理,严格减免税审批,抓好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同时,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程,加强关联企业的特别纳税调研工作;探索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建立动态数据资料库,做好预提所得税税源管理、税收协定执行和情报交换工作。切实加强利息税的征收管理,加强教育储蓄存款和已扣税款按时入库的管理。
(五)深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完成县区局备份路由和交换设备的更换工作,改造县局到市局广域线路,提高网速,确保设备线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完成市局到县(市)区局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工作。加强计算机类设备管理,建立计算机设备资源库。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等级保护和安全检查评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税库银联网、纳税评估、执法管理、综合办公、资源整合、综合数据平台等六个应用系统。配合省局,实施河北国税门户网站二期建设。深化数据应用,充分利用数据进行分析,指导基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
二、以依法治税为核心,突出稽查震慑功能,严格税收执法
(一)加大稽查力度。一方面,以案件查处为中心,严厉打击偷税、骗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深入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打压态势,重点打击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积极研究应对利用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媒介兜售、虚开发票活动以及关联企业利用不同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税负差异逃避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通过征管数据分析,有重点地对长期微利经营、跳跃式盈亏企业和跨国经营、国内大型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实施检查。另一方面,以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为重点,配合省局组织的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业和证券业的专项检查,同时组织好采矿业、针纺织品和煤炭经销企业的专项检查。大力推进稽查执法规范化管理,提高稽查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坚持大案要案集体审理制和“两权监督”的制度规定,促进对稽查执法的监督和引导;严格落实案件曝光制度,全市案件曝光率达到10%以上,强化稽查震慑和打击涉税违法功能。
(二)严格税收执法。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收入纪律,不准越权、违规批准税前扣除项目和减免缓退税,不准有税不收,不准收“过头税”,不准转引税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避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加强对防范执法风险问题的研究,抓住容易发生风险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和办法。
(三)健全内控机制。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各级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要送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由于立法不规范而引起的法律风险。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加强对税务案件处理、处罚、审理等重点环节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力度。抓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年已结案件的检查工作。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税收管理实体问题、领导责任和连带责任、重大过错三个方面的追究力度。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实时自动考核。实行重大执法事项专报制度和重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