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集中制原则,做好全院发展建设的宏观调控,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抓好重要工作、紧急事项的催办,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一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实施意见,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有计划地加大对中层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工作督察制度,逐步推行干部工作问责制,检查督办的结果直接与干部的年终考核、评优和评先等挂钩。
4、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院领导周接待日制度和联系基层制度,落实院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做好院领导的信访接待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全体教职员工的意愿和利益,着力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问题及群众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5、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健全和完善我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针对2009年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吸取教训,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研究制定我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意见,首先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支部划分工作,调整直属支部设置,健全基层党组织;其次是按照积极慎重又不求全责备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在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的发展工作;第三,规范、健全党校的各项工作,把党校作为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改进基层党校的教学和管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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