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审计人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将法制学习培训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
——加强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护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审计工作要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观念,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规范决策、治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共产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廉政法制教育,把对党员的法制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增强共产党员的法律修养,进一步促进共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法制宣传,促进其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的能力。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从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提高其对审计工作的熟悉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充分熟悉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及时检查总结其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我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
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局法制机构负责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审计现场,宣讲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加强对审计人员学法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根据情况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根据需要充实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外部法律资源,聘请相关的法律专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县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