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普法对象可以以自学为主。对重点和一般普法对象在学习结束后都要进行书面考核;
(3)要注重抓好典型,分类指导,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同时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指导;
(4)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可以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系列讲座或采取集中宣传月、宣传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关永久
副组长:孙日升、扑长胜、雷喜廷、张洪星、孙秀琴
成员:李彬、孙建民、刘稔秋、何小波、杨延民、
卢光显、郭伟东、王凤双、王秋和、别小松、
韩光、刘国民、徐坤、田书田
各县(市)、区交通局长
“五五”普法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
主任:李彬
副主任:张恩学
成员: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直单位法制工作人员
按照省交通厅的安排,市交通局机关公务员的法律培训工作,由人事劳资科负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交通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由行业治理科负责;其他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科技教育科负责。以上人员培训工作,均在“五五”普法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2、具体要求:
(1)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将其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完善普法运行机制。各县(市)、区交通局和直属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在2006年11月底前报市局“五五”普法办公室备案。
(2)要建立和实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普法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师资、教材、设施建设。同时要切实落实普法经费,配备普法宣传所需的必要设备,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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