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知识,熟练把握与本职
工作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企业经营治理人员要努力学习与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国际经贸法律知识、交通法规知识、企业治理法律知识。同时,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交通法律意识和交通法治观念。2、要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交通依法治理工作。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本部门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重点学习与本行业、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
3、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制度。一是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法制讲座,每年参加次数不得少于2次;二是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三是建立重大政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四是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交通系统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治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并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实行合格证制度,将其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年参加法律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时,未参加考试、考核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五是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六是进一步落实和执行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七是交通企业经营治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交通企业经营治理人员学法作为“十一五”交通企业经营治理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交通企业经营治理人员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交通企业从业资质的重要依据之一;八是积极推进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交通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等。
五、具体步骤和主要方法
1、具体步骤:
按照省交通厅的安排和部署,“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
(1)2006年10月底前为预备阶段,主要是做好“五法”普法的各项预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在2006年12月底前报市局“五五”普法办公室。
(2)从2006年11月至2010年底为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对本年度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每年的1月15日前将上年度普法
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市局“五五”普法办公室。(3)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对本单位、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总结在2010年6月底前报市局“五五”普法办公室。
2、主要方法:
(1)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的普法工作要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要加强与同级普法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对下级交通主管法制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2)要采取集中培训,严格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普法对象必须以脱产、半脱产的方式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