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检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理和服务全过程。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经营治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治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治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治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保进法治化治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全员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在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7、普治并举,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围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交进程。要围绕“平安交通”、“法治交通”的建设,以及群众非凡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杜桥经验”,不断丰富和提升新时期交通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纳要的意见》精神,促进依法治交通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六、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1、成立交通系统“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陈绍瑛,副组长:王文雄,成员:王良江、张承志、王太标、丁兆顺、姚国龙、余斌祥、赵国潮、陈正灯、王卫灵、陈帮镇、范奖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法制科,余斌祥兼办公室主任。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奖惩机制。把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建立评选奖励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保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标准,保障普法经费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保证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