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末)
1、各县区交通局要认真做好县纠风办对参评单位行风评议活动的抽查、考核和测评听证工作。
2、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对年度行风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11月15日前上报局面报告。
3、县局行风考核小组要采取“听、看、谈、访、查”等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参评单位的活动开展、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问卷测评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五、 奖惩措施
局党委将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列入了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是目标任务完成的单位,要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给予高分值奖励。给交通局行风评议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必须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并追究领导责任。
六、 保障措施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由交通局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各参评单位要建立健全交通部门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领导力度,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紧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民主评议行风建设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实行责任制。要与开展“打造新作风、建设新交通、树立新形象”活动有机结合,认真总结近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开门纳谏,收集群众意见。要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汇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开展情况,征询意见与建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从而逐渐完善和谐的交通外部环境。要充分发挥热线电话和深入基层等渠道听民声、察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件件有交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难度的,要向群众说明清楚。要加强内部监督,对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不正之风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发现问题,不但要追究单位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3、要加强行业管
4、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要及时把、本单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情况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报道,要大力宣传交通行业辉煌成就和突出贡献。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正气,努力建设正气交通、和谐交通和廉政交通。使广大市民了解交通,理解交通,关心和支持交通事业的发展。
5、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好行风简报、行评信息的指导作用,定期向市局及县行风办公室反馈行风建设信息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