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工作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违法违纪的投拆处理途径和处罚方法,以及需要服务对象了解的其他事项,不允许公开内容含糊空洞。在工作中,要严格按公开程序办事,不允许暗箱操作。努力创造公开透明的交通办事环境。
三是强化优质服务。要端正服务态度,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文明服务。不允许态度生硬、语言冷淡、作风粗暴,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或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做到快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允许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要简化办事程序,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办事效率,不允许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效率低下。真正形成优质高效的交通服务环境。
四是严格文明执法。要规范执法,依法执收执罚,严禁搞公路“三乱”。要从严执法,秉公执法,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不允许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公、责任追究不到位;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检查,文明用语,手续齐备,不允许无证检查、态度恶劣、耍威风、搞特权。切实建设一支文明规范的交通执法队伍。
四、 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初-4月底)
1、4月初按照市局及县纠风办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召开我县交通系统评议工作动员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及时制定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和社会承诺,并于4月20日前报市局及县行风办。
2、4月末前,局及各参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承诺,公布行风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除新闻媒体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收费站所、客运站场、路桥两侧等悬挂政风行风建设标语口号、散发小册子、出动宣传车等,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掀起政风行风建设舆论宣传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初-10月末)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旨在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执法水平的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2、开门评议,广纳群言。各单位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提出的问题不含糊在,政风行风问题和违纪行为纠正处理不迁就,基层和群众不满意的答复不通过。
3、自查自纠,落实整改。上半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不足,梳理归类,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强管理,狠抓落实,改进工作。6月20日前各参评单位要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局及县行风办。
4、点面结合,强化监督。年中至年终,局党委将不定期组织行风稽查小组对交通系统行风建设情况和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暗访,重点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文明服务是否到位,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对由于执法程序不规范引发矛盾投诉的、服务态度粗暴或方法简单引发过激行为及其它明显违法违纪行为导致新闻媒体曝光的,除严肃处理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其直接领导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同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
(三)总结测评阶段(11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