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加强税源管理,拓宽税基。要制定工业制造业、饮食服务业等行业税收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税收管理;要加强出租屋综合治理,构建立体式协税网络,扩大税基;要统一车辆税收管理,实行“统一业务规程、统一征管软件、统一征收标准、统一电子把关、多渠道征收”的管理模式,源泉控管,堵塞漏洞。
三是大力推和广应用税控装置,实施数据控税。在全市范围内的服务业、娱乐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分三年时间推广完毕。完善和推广应用税控管理系统和发票信息系统以及全省统一的发票查询系统,完整采集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的发票数据,加强税源监控,实现数据控税。
四是加强地方税发票管理。依托“大集中”平台,进一步强化发票内部管理,实现网上审批,发票统计报表、登记台帐等系统自动生成,促进发票管理基础工作的规范。进一步加强发票抽奖工作,实现对以发票为载体的税源数据的全面控制。要做好企业冠名发票上线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全国新版货运发票及开票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是完善和推广纳税评估制度。在现有“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广应用省局统一开发的纳税评估管理模块,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重点要根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税负,参照纳税人经营规模、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对比分析,作出科学纳税评估,真实掌握纳税人情况,掌握税源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六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加强国地税间的协作,落实和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共同解决好征管工作中的问题,形成合力。要继续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启动部门协税联动机制,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开展协税护税工作,提高税务机关税源监控能力。
七是建立征管质量考核体系。以“大集中”上线应用和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确定税收征管各项业务的岗位职责,科学设置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实现根据信息系统的原始数据自动生成考核数据,适时对各地税收征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三、进一步加强税务信息建设,不断推进税务管理科学化、信息化
一是做好大集中上线后续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好“大集中”上线后各地的需求和问题,整合规范征管业务。逐步完成大集中二期业务需求,深入应用大集中系统以及查询系统提供的税收管理功能,包括税收管理员平台、行政处罚、智能核定、智能评定、税政管理、社保费征收、省级税收监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智能评估及智能选案、重点税源监控等方面,充分发挥税收征管信息“大集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信息产业局、人行、财政协调,加快ets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的建设,争取今年内实现电子缴库,实现税款高效、安全入库。三是进一步完善“同城办税”应用,整合业务,优化办税流程。四是开发电子地图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源管理直观化,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发票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税控开票软件和发票查询软件,强化发票使用监管。六是建设*地税移动信息化平台,实现发票抽奖登记查询和税务信息查询等。
四、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不断健全诚信服务体系
一是继续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认真对照和落实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标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简化办税方式和程序,优化各项纳税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地税门户网站建设。将地税门户网站建设成集办税和服务为一体,包括大集中网上报税、报税表格下载、发票抽奖登记与查询、发票检验真伪、在线受理咨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