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某的起步时期。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地税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确立了“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市委八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了未来五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20*年2月召开的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全省地税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所有这些,都对地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地税工作,实现全市地税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江西省地税系统"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全市地税系统“十一五”时期地税工作发展规划(纲要)。
一、 “十一五”时期是地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十五”时期,全市地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治税为灵魂,牢固树立“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工作目标,立足收好税、带好队,大力推进各项地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收入总量迅速扩大。“十五”时期,全市地税部门累计组织征收入库地方税收43.4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70.2%,年均增加1.2亿元,年均增长 14.9%,分别高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gdp)和财政总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1.3个和0.7个百分点,实现了五年翻番。20*年,全市地税收入完成12亿元,比上年增收1.94亿元,增长19.3%,高于全市财政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完成年计划的1*.3%,收入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大大增强了地方财政的实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
——依法治税有效推进。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地税收入质量逐步提高。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强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行政审批流程不断规范、简化。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税收执法检查,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减免税管理,围绕扶持经济发展,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全民创业,有效地发挥了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管理秩序,强化税务稽查工作,五年共立案查处1538户次,查补地方各税1.6亿元,罚款3189万元,加收滞纳金430万元。不断创新税法宣传方式方法,有效增强了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依法治税环境明显改善。
征管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税收管理制度,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征管机制、工作职能的转变。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年起,全面实施新一轮征管改革,逐步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断优化征、管、查协调运转体系,统一征管流程,简并表、证、单、书,切实抓好征管业务的重组和再造。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假日服务等服务规范和制度,全面推行城区“一窗式”、农村“一站式”服务,办税条件和纳税环境明显改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政务信息网,构建了覆盖市、县、分局三级计算机骨干网,建立了市、县局到省局的视频会议系统,全系统每百人计算机拥有量由*年的15台提高到20*年的80台。全力做好新征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