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等各环节,划分权限,分级管理,实现发票管理的分级监控,提高发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发票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发票违章处理力度,积极探索“以票管税和源头控税”的新途径。 3、加强征管质量考核,提高征管水平。继续加强税收“八率”考核,把登记率、信息录入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和纳税服务满意率等“八率”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单位征管工作水平的主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计算机自动生成考核指标,自动进行考核评价。 (四)强化税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欠税清缴活动,建立欠税档案,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加大清欠力度。对拒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户,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对欠税额较大、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偷、逃、欠税行为。同时严格规范减免税审批及其后续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2、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分解细化税收执法权,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分局下发的《税务检查处理(处罚)操作规程》,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3、大力开展税务检查。以房地产、建筑安装、饮食娱乐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活动,改善税收环境,努力实现由普遍检查向行业检查、重点检查的转变和由收入型检查向执法型检查的转变,加大检查深度和广度,大力开展延伸检查,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两个措施 (一)理顺征管体系,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1、按照新型征管模式,在征、管、查三大体系下科学分工,加强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发票管理、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管理;加强税源分析、预测和监控,增强征、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税收计划管理和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对税收计划进度及征、管、查等税收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考核;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执法,确保应收尽收。 2、进一步调整、理顺和规范征、管、查之间的关系,建立征管资料电子档案库,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税源监控;实行以简便、快捷、自助报税为特征的现代化办税方式,逐步由单一的申报方式向多样式的纳税申报转变,提高电子纳税申报率;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征管手段,分解、制约税收执法权力,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推行纳税评估和纳税信用机制,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实行专业管理与社会化办税有机结合,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1、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能级管理、责任制考核、轮岗交流、待岗培训等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监督;适应形势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干部的上岗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地税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可靠的保证。 2、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规划,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地税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税源分析系统、税收收入分析系统、税收业务管理应用系统、经济与税收动态数据库及建立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税收管理电子化和现代化水平。 三、三个意识 (一)&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