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双向申报的制度,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收入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建立起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交叉稽核体系。积极建立和落实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公安、文化、建设、外汇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加强财产行为税及其他地方各税管理
按照“管好税源、规范执法、加强配合、搞好评估、推进税改、完善政策”的要求,切实加强财产行为税及其他地方各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一是针对财产行为税及其他地方各税政策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相适应的情况,加强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落实具体的操作办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资源相关的各税费的征收管理,对长期不用的土地加大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调整力度;加强房产税的管理,完善经营性房屋税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力度,落实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措施;加强印花税管理。三是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省局做好物业税出台前的各项调研,在物业税出台后,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四是加强与公安、交通、稽征等部门合作,强化车船使用税管理。五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研究制定城建税管理办法,努力做到城建税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步增长。
4、进一步夯实各税种业务基础建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及征管信息化、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统一全市地方各税申报资料和信息;管好税源,严格减免税管理,全面落实减免税台帐制度;选择重点行业或企业开展相关税种的纳税评估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地方各税收入完成情况分析工作,努力提高分析的质量,有效指导征收,切实为决策层提供科学、真实的依据。
5、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
坚持以“依法治税、诚信服务、科学管理、争做第一”为全市地税规范化管理方针,以“税收执法准确率达到98%以上,‘两个比重’逐年提高,‘三个服务’满意率达到98%以上”为规范化管理目标,最终实现“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的工作目标。通过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以追求“三个服务”对象满意为切入点,以建立以人为本,以信息化为依托的地税行政管理体系为目的,运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和绩效管理等过程方法,明确岗责,建立并有效实施覆盖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和部门,包括税收执法、行政综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所有职能领域的规范化管理体系,不断增强“聚财兴赣、执法为民”的能力。
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年提高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步骤为:
2009年: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推广鹰潭市地税局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行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在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某县、庐山区局试点推行。下半年,按照省局组织“上对下”的外审要求,对市局机关及试点县区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初审,给予评价,并在其余县(市、区)局全面推广。
2009年:全市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分步推行绩效管理。全市所有地税机关和部门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邀请第三方开展“外对内”审核验收,申请贯标认证。认真推广鹰潭市地税局绩效管理试点经验,市局选择1-2个县(市、区)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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