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效力。要坚持在责任追究面前人人平等,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积极作用,把责任追究转化为工作的推动力和落实力,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一支重视民生的和谐地税队伍
(二十二)着眼于加强税风建设,让地税干部更加近距离地关注民生。作风体现税风,直接影响对于民生的重视和关注程度。2010年,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都要从转变作风、优化税风开始,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转向基层,深入基层,关注民生。局领导要求三分之一,至少五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局机关科室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有工作事项、有情况分析、有对策建议,有落实结果,真正引导干部把主要精力和注意力转向基层,推动工作落实。认真总结市直高新分局机构改革试点经验,按照“征管业务流程化、组织机构扁平化、管理方式集约化”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区机构改革。同时,继续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继续荣获全市“平安单位”称号。
(二十三)着眼于增强队伍活力,建立健全多元化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干部激励方法,变单一的职务激励管理为职务、精神、物质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激励管理,为地税干部提供多种途径的自我实现渠道,建立起自我加压、不断进取的个体发展动力机制。建立符合襄樊地税实际的公务员分类管理、能级激励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大争先创优的力度,继续开展各类能手评比等活动,挖掘典型,宣传先进,带动后进。制定爱护先进、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示范作用的办法,为树立和弘扬学先进、赶先进的风气提供制度保证。设立“襄樊市地税局创新奖励基金”,制定《襄樊市地税局工作创新奖励办法》,激励干部大胆开展工作创新,对有创新价值的工作成果和突出贡献的地税干部给予重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与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成绩、荣誉和困难。
(二十四)着眼于增强监督合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反腐倡廉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的要求,理顺市、县局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构建“大监察”格局。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订具有地税系统特色的责任机制、教育机制、制度机制、保证机制、惩治机制、预警机制。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惩治腐败和威慑犯罪的作用。切实加强预防税务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
(二十五)着眼于改善素质结构,持续开发地税人力资源。注重干部的培养教育与提拔使用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跟踪管理和后续培养,建立起各类人才库,造就一批业务精湛的涉外税务、计算机、文秘、法律等专业人才队伍。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2010年,在参加省局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高层次培训,分期、分批输送到清华、北大、人大等高等学府接受培训。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