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积极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资格、外语等专业技能考试,继续推行“每月一考”,强化对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激发干部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干劲和热情。
(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两责”。同时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四大纪律、五项规定和八条禁令,带头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等制度。
2.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围绕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重点环节,充分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经费审批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加强过程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工作,防止和纠正违反人事、财经纪律的行为。通过加强对“两权”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止产生腐败问题。
3.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和基层廉洁工程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和基层廉洁示范点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六好机关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创建,巩固创建成果。扎实推进“阳光工程”,深化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税务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落实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等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与纪委、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完善廉政档案、效能监察、义务监督员明查暗访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