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辅导工作。全面清理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新法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扎实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所得税管户基础信息,确保税种认定、企业代码以及各类台账等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保证税前扣除、减免税等征管信息的准确延续和衔接。加强新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及时上报处理新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税率和优惠政策变动对我市重点税源企业的影响,努力做到执行新法不走样,政策清理不遗漏,征管工作不断档,服务质量不降低,税收收入有新增长。
2.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和各项税收政策,用足用好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节能减排,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对外开放等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税收调研,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税收政策的完善。
3.严格规范税收执法。深入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1月1日全面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2.0版的基础上,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控与考核。修订完善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度,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办法,推进执法责任制度的全面落实。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重点抓好对重大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容易导致渎职行为的检查。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探索建立权力行使正确规范、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继续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创新检查办法,充分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源,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定期检查、复查,实现执法检查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完善减免税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工作。
4.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根据总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有关精神和市局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2010年要在完成总局和市局安排的专项检查的基础上自行开展轴承行业、五金机械行业等税收专项检查,同时积极开展税收征管薄弱地区、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要密切关注涉税违法犯罪动向,整合稽查力量,重点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海关完税凭证和其他可抵扣票,利用假报出口、低价高报手段和用虚假发票将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违法活动。要切实加强举报案件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要高度重视案件协查工作,加强对重大案件协查进展情况的跟踪与监控。研究建立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长效机制,将案件稽查和日常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凡涉嫌偷逃骗税的,管理部门要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防止以评代查。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力度,防止以补代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防止以罚代刑。
5.切实加强税收宣传。继续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广泛宣传税法知识,强化纳税咨询辅导。认真开展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税收职能作用,曝光涉税大要案,公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
(三)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1.加强税源管理。落实税源一体化管理要求,加强综合税源管理,深入开展重点税源税收情况监控,对市内150家重点税源企业的要逐户了解情况,加强分析,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要建立税收预警分析,加强对重点企业税收异常情况的关注。深入推进纳税评估,通过开展行业典型调查,掌握行业税收经济